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
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
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
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
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重庆建达职业培训学校成立于1999年.建校20余年,是由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准成立的建筑类培训学校 。
报名条件:
1、已具有或拟申请重庆市城乡建委颁发的检测资质的单位中,具有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65岁的在册职工。
2、同时该单位必须取得了重庆市市场管理局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方面的营业执照。
报名资料:
1、提供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职业培训报名表加盖公章纸质版及电子档各一份;
2、提供参培人员照片电子档;
3、身份证原件、学员学历证书原件及提供学信网出具的电子备案注册表学历证明;
4、 提供参培人员最近一个月有效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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